市政债券属于什么信用?
市政债券(Municipal Bonds),又称市政证券,是指由州、地区、所属地及行政区划所发行的债券。市政债券承受债券所具有的正常风险,但由于许多市政债券是由指定融资单位发行的,因而也会存在着相当大的违约或延期支付的风险。另外,许多市政债券的流动性相对较低。
市政债券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的美国,当时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,地方政府部门开始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筹集资金,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,市政债券在世界部分国家逐步兴起。
对于市政债券概念,很多人都把它理解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,属于政府债券的一种。笔者认为,这种说法从理论上讲不够完整。
市政债券和政府债券的区别有哪些?
【1】发行主体不一样:市政债券是城市政府或下属部门为发债主体,政府债券是国家为发债主体。市政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到来、桥梁、医院等市政建设,分为一般责任在债券和收益债券两类。政府债券分为中央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。中央政府债券又称国债。
【2】债券的安全等级不同:政府发行的债券又称为“金边债券”,安全等级非常的高,市政府债券以地方税收作为偿债资金,违约风险小,安全等级不如政府债券。
【3】发行期限和流通性不同:市政债券的发行时间长,流通性不如政府债券。市政项目的周期比较长,市政债券的发行期限也相应较长,有的甚至到了三四十年,政府债券的发行量大,发行时间一般是3年、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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